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职工医疗保险扣费比例

来源:知库网

法律主观:

相信很多人对于医疗保险并不陌生,毕竟一般所说五险中就有一种保险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疾病所带来医疗费用的一种报销,也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社会保障。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元。
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确定
1、用人单位:企业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按当月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编外职工工资总额之和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
2、在职职工:按其个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
3、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1)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
(2)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
(3)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4)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按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计入;
(5)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5.1%计入。
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
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划入基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