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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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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联系不上时,其丈夫一般只可以通过向起诉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的,在其判决书生效之后就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女方联系不上时,其丈夫一般只可以通过向起诉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的,在其判决书生效之后就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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