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无需申报,由管理人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可要求更正,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提起诉讼。企业破产法明确保障职工权益,债务人需提交职工安置预案和工资、社保缴纳情况。职工债权人委员会中需有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在破产清算中,职工工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优先清偿,不足部分可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相关规定
(一)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人民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上述情况。
(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五)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同时,依据本法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应当优先清偿。这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规定的补偿金。管理人将进行调查并列出清单进行公示,职工可以要求更正。如管理人拒绝更正,职工可以向提起诉讼。企业破产法明确保障职工权益,债权人委员会中也应有职工代表。在清算程序中,职工费用优先清偿,不足部分可依法优先清偿特定财产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三条 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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