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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解散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则

来源:知库网

《最高法院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的管辖权,根据公司住所地和注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县级法院负责公司解散诉讼案件。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案件管辖法院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公司解散案件管辖法院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过程中,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审理相关案件的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解散案件由设立该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如果公司在多个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者公司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同,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具体适用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公司类型、案件性质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当解散案件发生时,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法院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结语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综合考虑公司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公司类型等因素。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法院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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