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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还有法律维权的权利?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是否还有法律维权的权利?

办理离婚后是否还能诉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该离婚协议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不能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到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离婚后还有哪些权利

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就房产等问题进行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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