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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

来源:知库网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以债权为限;

4、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

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的。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享有的债权为限。

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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