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
一、凶手自杀了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凶手自杀死了之后,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聚众斗殴罪立案后如何撤销
聚众斗殴罪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立案后发现聚众斗殴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是可以并且应当撤销的。
三、哺乳期免受刑罚吗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对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犯罪后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哺乳期妇女犯罪一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74、265条可知,哺乳期妇女满足相应条件后,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暂予监外执行等制度。若哺乳期妇女满足《刑事诉讼法》第16条任一情形,则其免予刑事处罚:即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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