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土地承包产生争议时,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对抗土地承包合同。2、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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