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扣留通知书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由机关出具的通知其家属的法律文书。拘留后,应当立即将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于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的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八十三条 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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