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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补办需要的哪些手续

来源:知库网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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