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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瓶车上牌新规

来源:知库网

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是:

对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行车证丢了如何补办

行车证丢了机动车所有人应立即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辨认不清的,机动车所有人要到车管所办理。行驶证丢失是不支持异地办理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首先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即可补办。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汽车没有合格证和发票该怎么处理

车辆没有合格证和发票的是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购买的车店申请补办合格证和发票。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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