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转让。
这种出资比例,实践中认为应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而不是实缴比例。这一观点的理由一,按公司章程设定了各股东的比例,经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身份。股东不是按实际出资认定,而是按认缴额来确认,来行使股东之权力。理由二,公司股东出资虽然有瑕疵,但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时,股东应当是按照公司章程认缴出资比例或股份来承担责任。
所以,股权出现瑕疵,主要是因出资瑕疵而致,但仍享有《公司法》72条的股权可转让的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