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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先赔什么人

来源:知库网

破产清偿顺序为:先清偿职工工资、保险费用、补偿金等,再清偿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如财产不足以清偿则按比例分配。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以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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