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分公司名称的规定

分公司名称的规定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1、分公司属于企业的分支机构。名称必须带有从属的企业的名称。2、分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所属企业不相同的,名称必须要明确该业务的特点。,如所属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而分公司为技术开发的,分公司名称必须带有“技术开发”的字样。3、分公司的名称可以单独带有自己的字号。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