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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没有合同吗

来源:知库网

业主不是必须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的,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二)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三)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二、业主如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救济。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复杂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业主提前较长的时间通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的作用在于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另外也提供了确定合同解除时间的基准日期。当然,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民法典》还规定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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