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人系xxx与xxx之子,现因两人婚姻破裂,起诉离婚,需要本人书写说明一份,特此立书先两人婚姻出现不可挽救裂痕,在征得本人谅解后双方决定离婚,本人在认真听取父母双方意见以后,深思熟虑,考虑到两人今后的幸福,故同意双方离婚,离婚后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孝敬双方,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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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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