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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应当写哪些条款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订立合同时应当写以下条款:

1、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

3、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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