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研究人员、设备和经费;
(2)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和相关的研发能力与业绩;
(3)资信情况良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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