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年—1995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简称“八五”计划。1991年4月,全国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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