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扣车并把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交警结算,车主无需支付。但高速公路上的拖车费用则需要支付,且比普通道路上的拖车费贵。拖车费用主要由高速公路清障队伍承担,清障费用包括拖车费和吊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财政厅的复函,高速公路清障工作由高速公路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高速公路清障队伍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时,当事人不在现场或
法律分析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需要停车和拖车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出于调查事故原因的需要,会把车扣到指定的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交警去结算,不需要车主支付。
不过,在高速公路上拖车需要费用,而且比普通道路上的拖车费来得贵。高速公路上的拖车是由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拖车时,需要设立较大范围的安全保障措施,放置反光锥等。
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收费标准的复函》明确:高速公路清障工作统一由高速公路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高速公路清障队伍承担。清障费用主要包括拖车费和吊车费。
这些拖车不要钱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费用收取的指导意见》,有几种情形产生的拖车费由执法机关承担。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
3.因收集证据需要,依法扣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
4.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这些拖车要付费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费用收取的指导意见》,有几种情况的拖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车辆因故障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执法机关不需要因收集证据而扣留事故车辆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放场管理条例》规定了两种拖车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一种是占用道路停车位的僵尸车。停车超过48小时可处500元罚款,拖车产生的费用需违法者承担;一种是在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的,城管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拖车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拖车,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告或者警情通知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在现场调查取证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到场处理。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因此,福建高速发生事故拖车应该立即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结语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扣车并把车拖到指定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交警结算,不需要车主支付。不过,高速公路上的拖车费用比普通道路上的拖车费贵,且由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拖车,并告知相关费用。如果当事人需要拖车,则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四十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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