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罪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概念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从犯罪时间看,犯罪行为只能发生在法庭开庭审理过程中;从犯罪地点看,本罪限于开庭审理案件的法庭内;从犯罪行为来看,须是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实施该行为,对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信任的态度。
二、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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