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时,如需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受案机关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重新作出决定,保证金原则上不变更。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未作出决定,执行机关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在原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机关。
法律分析
不会自动解除。
首先,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其次,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最后,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拓展延伸
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申请解除保释?
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申请解除保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解除保释。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逃跑、销毁证据、威胁证人等可能的情况,法院可能不予解除保释。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不会构成逃跑、销毁证据等行为,且不存在对社会安全的威胁,法院有可能考虑解除保释。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保释的决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需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受案机关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机关。若决定继续取保候审,应重新作出决定,且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未作出决定,执行机关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受案机关。犯罪嫌疑人是否能申请解除保释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院会考虑逃跑、销毁证据等因素,但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会构成上述行为且不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法院有可能解除保释。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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