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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缴纳罚金会怎么样

来源:知库网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对于刑期以及减刑、假释方面,会有所限制,如延长刑期、如被判处缓刑的,不交罚金的话一般会被判处实刑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将缴纳,如查封犯罪分子的财产,强制缴纳后不足以缴完全部罚金的,只要法院发现被强制缴纳的犯罪分子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随时追缴,对于那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缴纳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或者是减少,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的。罚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财产刑,是一种附加刑,对犯罪分子的判刑中有判处交罚金的,由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具体数额是多少呢,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规定了罚金的数额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这是原则性的规定,情节轻的,罚金就少些,情节严重的,罚金也就多一些。

一、罚金会不会牵连家属

罚金不会牵连家属。

罚金属于犯罪分子的个人债务,如果丈夫犯罪,是由其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来缴纳罚金,不会直接要求家属承担。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一种附加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的情况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法院交罚金的流程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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