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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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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劳务合同签署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提供劳务者要弄清楚接受劳务者的身份信息或工商信息,雇佣者是否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提供劳务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务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5、工作内容约定明确。6、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约定,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最好由雇佣者购买保险。7、不要签空白合同。8、劳务合同盖章后,双方各保管一份。二、劳务派遣服务对象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三、劳务派遣岗位要求《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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