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驾驭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本课程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处理法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体系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性了解,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与经济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帮助。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 充分认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
2、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 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4、 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能;
5、 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
以经济法基本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之以自学和少量作业。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及参考文献,完成书面作业。
四、教学资料:
1、 指定教材:《经济法》,清华大学经济法教研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2、 参考教材:《经济法学》,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商法学》,寇志新主编,法律出版社
3、 教学案例:由任课教师随讲义提供在互联网上,或者在课堂上提供。
五、考核方法:
1、 书面作业:
占总分的20%,共2次。主要是教师课堂上重点分析、讲解的案例,由学生课后完成。着重
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期末考试:
占总分的80%。在课程结束后由教师布置考试题目,按照考核要求(开卷)由学生独立完成。
六、课程内容及进度:
注:标注*的章节根据教学进度决定是否讲授。课堂上未讲的,学生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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