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一、老人去世前口头遗嘱有效吗
老人去世前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无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什么是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及情况下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危及的情形下,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同时在危急情形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可以看出,口头遗嘱只能存在于危及情况下,当危及情况解除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人应当重新订立遗嘱。
三、口头遗嘱遗嘱有效吗
并不是都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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