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一、赡养人是指谁
直接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
法律上规定的赡养人主要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扶养权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后仍有剩余。
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中数人均有负担能力,应根据他们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
二、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包括: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4、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5、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6、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8、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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