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以下情形除外:
1、房产所有人通过遗嘱将房产继承给儿媳的。
2、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儿媳可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如何处理
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并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应当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继承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选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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