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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二次报销在哪个部门报销?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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