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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能分往年利润吗?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新股东加入只是涉及股份转让事宜,股份转让是原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交易,公司只是涉及股东变更,即实收资本明细科目的变化,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可以以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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