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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起诉是不是一定要派出所开证明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打官司起诉不是一定要派出所开证明。打官司起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派出所属于公安系统,没有规定起诉要派出所开证明。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相应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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