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档案丢了的话需要先在单位开具带有人力部门或公司公章的介绍信(遗失证明),没有单位的话需要到派出所开具。拿到遗失证明后,写一个补办申请,前往当地人事局,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进行档案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九条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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