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诈骗罪应当提交经查证属实的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解和供述;被诈骗人的陈述;鉴定意见或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录音视频、电子数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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