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修房时相邻的邻居有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如果无理防止修房的,当事人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情况,解决不了的可向起诉。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一、民法典对下水管道的约定
约定如下: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等利用相邻不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
二、相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三、房屋采光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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