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用。电子眼抓拍的违章不一定必须要30天内处理,但是一般需要在其限定期限内处理,若无处理期限的,一般只要在年检前去缴款就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但是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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