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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十年工作后,能否随意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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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十年不能随意辞退,但在严重违规、失职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规、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情况也可被解雇。此外,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或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合同。公司濒临破产或经营困难时,也可裁减人员。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辞退。

法律分析

一、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1、连续工作满十年不能随意辞退。

员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单位严重损害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当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达到了15年,同时距离该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足5年了,基于此不允许单位依照,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至于连续工作10年,并未规定此时不能将员工辞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等。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法律并未规定此时不能辞退。然而,当员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单位不得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未被明确禁止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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