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行动建议:设立建设用地使用,建设用地使用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目前的规定当事人不需要签订合同,而是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形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划拨土地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