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后可以再建,但建房需要符合申请条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建房需经审核批准。一些情况下不予批准申请,如已拥有宅基地、出租、出售宅基地、不合理分户等。宅基地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十分重要。
法律分析
一、确权后的宅基地能再建吗?
确权后的宅基地能再建,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
农村建房程序:
(1)提出申请
(2)村组会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发放证书
(5)张榜公布
(6)放线及施工
(7)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
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哪些情况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在当代的社会,宅基地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已经获得了宅基地,那么就可以在上面建造房屋了,但是建造房屋必须要符合总体规划,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农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
结语
宅基地确权后,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即可建房。农村建房程序包括申请、评议、审核、发放证书、公布、放线施工、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予批准宅基地申请的情况包括超标申请、转让宅基地、不合理分户、父母再申请宅基地等。宅基地对普通老百姓非常重要,但建房需遵守规划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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