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销赃罪,但是和销赃罪相同含义的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根据最新修正案,情节严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定义包括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总价值达到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销赃罪,但是和销赃罪相同含义的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为:
1、犯罪情节轻微的,判处刑罚拘役或者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2、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还会根据销赃的数额和次数来判断犯罪情节的程度,从而增加刑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刑法》中“销赃罪”已经改为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法》第六次修正案规定窝赃、销赃罪由原来最高刑期三年变为七年。修正案: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其中“情节严重的”是指案件涉及到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销赃罪,但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之具有相同含义。根据刑法的量刑标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等。根据最新修正案,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对于窝藏、转移、收购或销售犯罪所得的赃物,如果明知其为犯罪所得,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然而,对于确不知情的情况,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五辆以上或总价值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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