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要交钱,包括申请费用和担保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费用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
法律分析
申请保全要不要交钱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要交钱的,主要有两方面的钱,一是申请费用,二是担保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拓展延伸
财产保全申请费用的相关规定与解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承担财产保全申请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无力支付费用,或者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费条件,则可以免除费用。此外,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被法院认定为合理、正当且必要,法院也可以决定由被申请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因此,在具体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包括申请费用和担保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担保费用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此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然而,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有可能免除部分或全部费用,或者被申请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因此,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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