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院起诉离婚几次判离婚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次数与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没有关系,有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被告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被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调解无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