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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临时工应如何进行?

来源:知库网

临时工工伤鉴定流程及赔偿要求。临时工需申请工伤认定,并配合劳动关系确认程序。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全额垫付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内按原待遇发放工资。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按伤残等级索要赔偿。工伤认定决定应在60日内作出,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举证或超时未举证,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受伤工人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结论。

法律分析

一、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1、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合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无从谈起.如果单位不申请、不配合的话,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还要经过劳动关系确认程序.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二、工伤鉴定的认定书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对伤亡事故的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或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不管是劳动务派遣工、临时工,还是单位的正常职员,若是想要获得赔偿的,首先都需要按照流程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若是单位遇到只是提出赔偿请求,但是伤情并不确定的情形,是可以拒绝支付赔偿的,同时需要提示申请者先做伤情鉴定。

结语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首先,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问题解决的前提。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索要伤残赔偿。工伤鉴定的认定书通常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的60日内获得。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单位拒绝配合或超时不举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结论。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按流程提出工伤鉴定请求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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