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投诉交警态度恶劣
投诉交警的流程有:
1.举报人可以打122或交警大队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
2.也可以到支队举报中心或交警大队当面举报,交警部门会对举报查实。
3.举报人也可以使用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4.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六位数字的密码作为身份代码。
5.各单位受理的举报线索,属于本辖区的要及时查办,并在接到举报线索之日起,十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
6.跨镇街案件,涉及重大制造,销售假汽车牌证窝点或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7.要及时上报支队举报中心,由支队举报中心协调查办。
二、交警投诉到哪个部门
交警投诉到其所在的交管部门,还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警的职责有哪些?
交警的职责有: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四、能怎么投诉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五、该怎么投诉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六、交警处理事情不作为怎么投诉
(一)交警不作为可以找交警队的督察处、公安局的纪委、当地政府的纪委(监察局)反映及投诉。
(二)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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