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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后判决书需要多久才能下达?

来源:知库网

刑事案件开庭后,法律对于判决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审限有规定。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自诉案件应在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1个半月。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在2个月内审结,但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2个月。具体规定见《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56条和第214条。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对开庭到判决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对审限有规定。

如是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是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个月内审结,但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

二、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于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自诉案件则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但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对于特殊情况,法院可经批准延长审理期限。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可批准或决定延长二个月的侦查期限。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法院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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