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立案需提供债权凭证,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提起诉讼应提供证据。若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受理。被告可抗辩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法院认定原告无资格则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欠钱立案需要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拓展延伸
欠款索偿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欠款索偿的关键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提供借贷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金额、利率等具体条款。其次,应提供借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支票、收据等,以证明资金流动的存在。此外,还应提供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包括还款日期、金额、方式等,以证明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同时,借款人的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用于核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最后,如果涉及到担保或抵押物,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综上所述,这些关键证据将有助于欠款索偿的证明和维权。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欠款立案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据、债务关系存在证据、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以及已偿还借款证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是必要的。此外,借贷合同、借款凭证、还款记录、银行对账单、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等也是重要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欠款索偿的证明和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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