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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容留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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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不宜认定为犯罪。该罪名主要针对聚众、以为生的职业赌棍,达到以下标准的,需要进行刑事立案:(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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