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应当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未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且债权人没有经过追认,债务人仍需要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2.若债务人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起诉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3.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若转移给第三人没有损害自己的债权,且债务人愿意为第三人做担保,可以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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