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民政局
20__年_月份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提出的“节能减排攻坚战”活动要求,为确保我局10月份耗电量降低到政府要求电量,确保我局节能工作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电工作
(一)工作任务
我局9月份用电量为11546千瓦时,按照县政府要求,本月应下降电量923.68千瓦时,以达到10月份实际用电量10622.32千瓦时的标准。
(二)具体措施
1、积极开展节能节电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局机关、光荣院、殡葬管理所、长山峪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大屯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滦平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节能减排的宣传活动,提高全局的节约意识,在全局掀起节能节电的工作热潮。
2、从即日起,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的有利条件,除特殊原因外,关停所有室内空调。
3、办公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尽量使用室外光源,白天工作时间,办公室不开电灯;办公电脑电源设置节电模式或者休眠状态。下班后必须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公共楼道、卫生间的电灯,根据需要开启并随手关闭。
二、其他节能工作
(一)贯彻落实《承德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三个文件。
认真抓好《承德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承德市公共机构考核评价办法》、《承德市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评估和审查办法》等三个文件的落实工作,设置了专门的公共机构节能领
导小组和节能办公室,负责我局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
1、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落实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2、开展公务用车停开一天活动,加强车辆节能管理,推进公务用车节油,我局确定10月_日为我局停车日,停中车辆为猎豹车,车牌号冀HXXX。
(三)按时完成我局高效节能灯推广工作。
我局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绿色照明”行动,本月底前完成我局推广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确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局节能工作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我局确立了以局长陈明为组长,副局长程光伟为副组长,民政局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抓好我局节能工作。
(二)建立节能考核评价目标管理责任制。
局机关及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节能节电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我局的年终考核评价中。
(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局机关将不定期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用能造成的浪费及检查不及格,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
20__年_月_日
滦平县民政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局长副组长:程光伟副局长成员:王办公室主任
张XX院院长殡葬管理所所长长山峪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主任大屯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主任滦平县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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