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事的产生方式三种

监事的产生方式三种

来源:知库网

监事的产生方式三种如下:

1、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有限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职责:

1、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5、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6、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7、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8、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综上所述,监事也可以称其为监察人,主要是公司当中常设的监察机关成员,主要负责监察公司里的相关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的情况,还需要有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