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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如何强制执行企业股权?

来源:知库网

律师解答: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2.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

3.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4.协商、评估。

5.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6.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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